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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章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实施方案(试行)

作者: 时间:2018-09-26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水平,实践“专业成才,精神成人,人人成功”的培养理念,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近三年体测工作实际,特制定《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倡导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通过“课内外一体化”的体育课程设置和阳光体育活动机制,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实践“专业成才,精神成人,人人成功。”培养理念。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实施工作由学校体育与艺术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落实。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阳明学院

成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隶属阳明学院,负责学生体质健康教学、测试、成绩汇总、上报、干预机制制定与年度报告撰写,并负责测试办法、方案的起草,测试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身体素质项目测试、测试成绩公示并按时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管理中心。负责对体育教师开展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考评,体测成绩纳入体育教师年度考核。建立体育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联合(含行政兼课)分组负责制,每年九月份针对大二学生确立教师个人分组,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协助下,由相关体育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对负责班级的日常体能训练进行辅导、督促,确保学生日常体能训练落到实处。

2.教务处

负责组织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学生体质健康要求,并指导、协调与监督各二级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3.学生处

负责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校园健身跑活动的组织、动员和督查工作,协助开展学生健康筛查和甄别,建立学生身体健康重点隐患监测人群信息库。

4.二级学院

负责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校园健身跑活动的组织动员工作,根据测试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日常锻炼和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校园健身跑活动成绩相应的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体测成绩纳入班主任和辅导员年度考核。

三、测试项目安排

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米(男)、800米(女)

四、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组织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学生体质测试工作要求,由阳明学院具体组织学生学年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

五、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管理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适用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按年级分为一、二年级一组,三年级一组。所有测试项目都为必测指标。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纳入到学校体育课程体系,设体测必修课程,体测健康测试成绩及格给予一个学分。对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当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毕业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3.体测成绩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4.体测成绩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加分项目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项目加分幅度均为10分。

5.根据学生体测成绩学年总分评定体测成绩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70.0~89.9分为良好,60.0~6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6.学生体测成绩等级评定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各类先进与奖助评定(特殊奖项可单独注明);考察学生干部及党员积极分子,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体育类评优评先,成绩须达到优秀。

7.学年体测成绩纳入该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记实量化测评。

8.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排名及数据作为各二级学院、阳明学院学年考评的重要指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每年发布一次各二级学院、班级、学生的体测数据排名。

9.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申请,附医疗单位证明,由各二级学院初审、阳明学院核准后,可暂缓或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体育保健课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体育保健课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毕业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成绩需注明免测。

六、学生体质健康体育课程教学规定

1.在校学生第一学期体育课为普修课程,课程的教学内容及考核以学生身体素质为主。

2.在校学生第二学期开始进行分层教学。以省体质健康抽测为标准,对体质健康测试不合格的学生,统一选上《体适能》课程。其它各专项课每次保证不少于30分钟的素质项目练习。

3.所有专项课程身体素质考核比例不低于30%。

4.校园健身跑完成规定里程数作为体育课程合格的必要前置条件。

七、学生体质健康体育课外锻炼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校园健身跑锻炼,完成规定里程数。

2.各二级学院有效安排和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必要的锻炼,对体质健康不合格的学生一定要进行重点督促。阳明学院安排体育教师进行技术指导。

八、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全管理

1.切实加强学校对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安全指导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等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测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偶发性体育意外伤害事故。

2.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和阳明学院联合开展学生身体健康重点隐患人群信息库筛查和甄别,建立有效协调的配合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

3.逐步建立健全校方责任险、城乡居民(学生)社保,完善校园安全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

4.开展体育教师业务培训,掌握课堂生命安全与临场救护知识,提高体育教师临场应急救护技能。

5.阳明学院具体做好测试时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测试安全教育,在每个测试项目前至少有计划地组织技术培训或专门性练习。测试前组织必要的身体准备活动或在老师督导下安排学生开展自主性准备活动,强调不适宜参加测试学生的免测、缓测政策,积极做好测试前、测试中和测试后场地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受测人员的医务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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