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职工,虚心向实习单位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学习。
二、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认真执行实习实训大纲和实习实训计划,听从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规定内容和任务。认真做好实习周记,完成实习实训总结。
三、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积极主动接受安全教育,着装符合安全要求。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前,经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时方可操作设备。
四、爱护公共财物,不擅自动用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和用具。
五、校外实习实训期间,必须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及习惯,做到宽容与谦让,避免发生冲突;上下班及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不在外留宿;注意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不下池塘、湖泊、河流游泳。
六、严禁参与传销等违法乱纪活动;不从事与实习实训无关的危险性工作;严禁酗酒、床上吸烟、不规范用电。
七、遵守考勤制度,实习实训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三天以内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相关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按学校规定程序审批并经实习单位同意。
八、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场所进行实习,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个人负责。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根据学校和单位规定或国家有关法纪、法规处理。
十、本守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