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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共青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2-1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年度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3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2022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2021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

2.项目结题报告,包括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论及创新,调研报告,设计报告,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应用及前景,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要数据及技术资料等;

3.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2);

4.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录用函复印件,专利授权或受理文件复印件(含专利申请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实物或软件图片,成果应用、推广或投产的证明函,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创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三、验收时间与材料送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112日前将验收结题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学生事务中103赵烁宁处(逾期不报者视为验收不通过)。

四、结题与验收程序

校团委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项目结题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会议验收,校级验收通过后报送团省委。

五、有关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下一期各学院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专家验收通过,并经校团委核准后公示项目通过验收的文件。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校团委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

2.未尽事宜请联系:赵烁宁682116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4.202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名单



共青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12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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