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在线!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2-2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我校办学理念,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激励学生成长,根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各类先进评选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2019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15%,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信息工程学院:102

范蠡商学院:244

机电工程学院:130

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165

合计:641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信誉记录。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学生实习前一学年的学生记实量化测评排名位于班级前40%

3.在校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校级及以上各类(综合)奖学金获得者。

校级各类学科专业技能一等奖(第一名)或市级各类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校级文体类竞赛一等奖(第一名)或市级各类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校级及以上各类先进获得者。

参与校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并结题者。

负责主持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并结题者。

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取得实效者。

4.在校期间取得两项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等级证书者(3+2和五年一贯制生源学生为五年内已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5.坚持体育锻炼,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毕业当年体测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四、相关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应成立评审小组,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制定评比方案。

2.学生本人登录学工系统,申报并填写《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

3.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登录学工系统,对学生填写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于39日前将《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学院关于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情况报告》等材料报送学生处。

4.学生处对初选人员进行复审并将结果公示。

5.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发文表彰。

五、评选要求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真正把品德高尚、学习优秀、工作努力、各方面素质好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出来,并以评优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2019222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