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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章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加医疗保障及商业保险须知

作者: 时间:2018-04-09 点击数:

一、参保时间:每年1-12月份

二、参保对象:根据市相关政策而定

三、绍兴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参保就诊流程

保险理赔须备材料

1、大病住院须备材料

(1)原始总发票

(2)住院费用总汇清单

(3)住院记录

(4)相关的辅助检查单

(5)本人社保卡(如授予人代办,还需代办人的身份证)

(6)学校证明

2、意外伤害住院须备材料

(1)原始门诊病历卡

(2)原始总发票

(3)住院费用总汇清单

(4)住院记录

(5)相关的辅助检查单

(6)本人社保卡(如授予人代办,还需代办人的身份证)

(7)意外证明

(8)学校证明

3、普通门诊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直接刷卡治疗(只限绍兴市区社区卫生院和乡镇医院,不接受发票报销),普通门诊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30%,其中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45%,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疗发生的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20%。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的累计净报销限额为450元(报销比例根据当年保险政策)。

4、意外受伤门诊

(1)身份证或户口本

(2)医疗原始收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及检查资料

(5)转账存折复印件

注:如非在绍兴地区发生意外住院或大病住院的,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出院后带上以上相关材料方可向社保局理赔

五、保险理赔办理程序

1、意外伤害门诊费用理赔

(1)出险报案:拨打95511转团体险

(2)携带相关材料至学生事务办理中心填写表格并登记

(3)学生可自行去保险公司(迪荡新城梅龙湖路80号财智大厦)理赔或交由学生事务办理中心统一办理

2、意外住院或大病住院费用理赔

(1)携带相关材料至学生事务办理中心填写表格并登记

(2)学生可自行去社保局(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理赔或交由学生事务办理中心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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