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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12-12
浏览: 99
来源: 绍职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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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 2025 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精神,2025 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校团委自即日起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申报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不少于 2 个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总量范围内自行确定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具体申报数量)。

2.请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各二级学院团委在项目申报时,要注

重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项目上报团省委。

三、申报方法

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文本”(见附件),由二级学院汇总,电子稿发送至 zhaosn@sxvtc.com,纸质稿一式一份,要求申报单位认真审核并盖章,于 2025 年 3 月 1 日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联系人:赵烁宁。

四、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

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2.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把关差额评审、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3.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使用过程中,每个项目单独设立报销账户、

单独报送用款计划、单独记录经费支出。

4.具体要求参照《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执行。

附件:1.2025 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共青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附件1:202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2-4: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