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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03-06
浏览: 14
来源: 绍职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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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9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绍市教高〔2019〕1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9届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19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名额

信息工程学院:38人

范蠡商学院:83人

机电工程学院:45人

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57人

合计:223人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毕业前一学年的学生记实量化测评排名位于班级前40%。

3.在校期间曾获得以下荣誉或奖项2次(项)以上,师生反映良好:

①校级及以上一、二等奖学金;

②校级及以上“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或其他相当奖项。

4.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已被推荐为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候选人。

四、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成立评选小组,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制定评比方案。

2.学生本人登录学工系统,申报并填写《绍兴市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

3.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登录学工系统,对学生填写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于3月22日前将《绍兴市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绍兴市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2)、《**学院关于2019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4.学校评选委员会将对推荐人员进行复核后于3月下旬张榜公示推荐名单,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5.公示无异议,学校将于4月初将2019届优秀毕业生相关材料报送绍兴市教育局。

附件:1.绍兴市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2.绍兴市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册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6日

附件:【附件1.绍兴市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册.docx】

附件:【附件2.绍兴市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docx】